服务热线:

010-59361500

周一到周五,8:30—17:30

新修改《印刷业管理条例》全面施行

0
来源:丝印特印网
发布时间:2017-02-24
打印本文
【摘要】现行《印刷业管理条例》施行于2001年8月2日,至今已实施将近15年。2016年2月6日,李克强总理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(第666号),公布了对66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修改结果,其中涉及《印刷业管理条例》八项修改。
    现行《印刷业管理条例》施行于2001年8月2日,至今已实施将近15年。2016年2月6日,李克强总理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(第666号),公布了对66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修改结果,其中涉及《印刷业管理条例》八项修改。
 
    新修改《印刷业管理条例》增加一条,作为第七条。原无此条款;第八条改为第九条;第九条改为第十条;第十条改为第十一条;第十一条改为第十二条;第三十四条改为第三十五条;删去第四十三条;第四十六条全部修改。
474[责任编辑:admin]
免责声明:中国印协网印及制像分会 丝印特印网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行业信息 ,部分信息来自行业网站。

延伸阅读

标签

0条 [查看全部]  相关评论

头条推荐

本周热点资讯TOP 10

热搜内容

顶部